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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发]《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》条款变更说明


  • 发布者:总院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0


  依据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《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办法》和《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》,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系统于2016年11月1日上线运行,同时启用了继续教育系统。通过5个月的试运行,协会广泛收集了相关机构和个人对办法实施的意见。按照大家的意见,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三次会议通过,完善了“注册规划师注册工作”机制、对《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》部分条款予以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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